一、110-1學期校安通報車禍件數計24件,其中發生在校內車禍為13件(車禍熱區為綜合宿舍後方、科藝館前、音樂廳及戲舞大樓前),校外車禍為11件;自摔件數8件(校內6件、校外2件),其中校內自摔案件有2件為閃避犬隻而摔傷。綜觀車禍肇因係車速過快、注意力不足及未注意車況(輪胎及剎車)等。請各系所協助加強向學生宣導,開學初始,不論在校內或校外騎車,務必遵守交通規則,並提高警覺注意路況及車況,以維自身安全。惠請各系所利用各項時機向學生宣導以維護自身及校園安全。
二、110-1學期學生在校內遭受犬隻騷擾(驚嚇)件數計有2起,其中一位同學行經人文廣場時遭野犬咬傷、另一受傷同學於系館前遭犬隻(傳音系Fighting)咬傷。總務處已於事後立即請動保處放置捕獸欄捉捕,另針對系館前犬隻(Fighting)部分,也請狗隊於系館四周張貼提醒告示,犬隻頸上也掛有會咬人字樣布巾,提醒同學勿近。
三、110-1學期發生2起學生因機車違停後遭駐衛警上鎖後,自行使用破壞剪將鎖鏈剪斷後將機車駛離(未依規定繳納違停罰單)。後經調查尋獲該2名學生並進行輔導約訪及告誡賠償。為養成學生守法觀念及停車規範,請各系所協助宣導。
四、110學年第1學期各系所辦理活動時,均能依規定完成場地租借及活動時間申請,並做好音量管制,惟上學期仍發生1起未事先完成場地租借,逕行與校外劇組在校內拍攝影片及2起音量管控不當,造成附近居民陳抗事件。故籲請各單位(系所)在安排各項活動時請注意活動(遊戲)方式及場地、時間等安全(噪音)問題,避免再生類案。另各活動地點雖不強制約束酒精性飲料,仍應設立「清醒小組」工作人員,維護會場學生秩序及安全。
五、110/4/25(二)上午10:30週會時間,生輔組於國際會議廳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堂,邀請臺北市政府交通守護團講師蒞校演講,參加對象為各系一年級及舞蹈先修班同學,其他年級同學歡迎報名參加。
六、165防詐騙宣導:「資通零信任、防詐先查」,面對日常生活中複雜的各類資
訊、通訊內容,請採取「零信任」的警覺態度,並秉持以下「四不」原則:
1不:勿輕易提供個人身分、信用卡資訊(包含拍照、直接交付或採取包裹寄
送)。
2不:勿隨意點擊手機簡訊、電子郵件、社群軟體訊息不明連結,避免個資遭
竊。
3不:不要透漏個人網站、網路銀行之登入帳號、密碼,或手機所收到的驗證
碼
4不:勿貿然接受陌生人好友邀請,當對方談到穩賺不賠之投資、或以各種理
由要求匯錢時,就要提高警覺。
八、季節轉換天氣日漸炎熱,學生從事水域機會增加,援請各單位依教育部「救溺
五步、防溺十招」宣導資料,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,注意水域安全。
九、校園菸害防制宣導:
(一)依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,大學除設置吸菸區外不得吸菸,各位師生同仁如有吸
菸需求者,可至本校依法設置之6處吸菸區(包括研究大樓4樓R409教室右
側陽臺、音樂廳側門石桌、戲劇系二樓走廊T206外、音一館3樓露臺、戲舞
大樓3樓平臺、展演藝術中心中庭休息區),生輔組每日將不定時巡查輔導,
另籲請各位師生同仁協助勸導,以有效維護校園清新環境。
(二)大學生吸食電子菸有愈來愈多的情形,但電子菸是以電能驅動霧化器,並將菸
液(彈)內加熱為煙霧吸食,而該液(彈)體混有尼古丁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,其
中尼古丁為高度成癮物質,容易成癮。丙二醇過度使用會造成接觸性皮膚炎
、落髮、知覺異常、腎臟損害及肝臟異常。二甘醇攝取過量,會損害肝臟和腎
臟,嚴重者恐引致死亡。甲醛或乙醛則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,引起慢性呼吸道
疾病。另外菸草生物鹼則會引起男性生殖荷爾蒙失調,增加攝護癌的風險。國
外也曾有吸食電子菸在嘴裡爆炸案例發生,呼籲同學千萬不要輕易嚐試電子
菸,更不要殘害自己的身體。
十、藥物濫用防制宣導:
(一)喵喵,新興毒品簡稱,屬於卡西酮(Mephedrone)類中樞神經興奮劑,我國為列
管第三級毒品,具強烈成癮性,若停止使用會產生憂鬱、焦躁、顫抖、睡眠障
礙、妄想等症狀。使用後會產生幻覺等副作用,國外曾有濫用者使用後發生
自殘行為,甚至有暴斃死亡案例。
(二)笑氣,學名為「一氧化二氮」或「氧化亞氮」,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,為
一短效的吸入性全身麻醉劑,容易讓人在不知不覺情況下吸食過量。吸入過量
或長期使用,易產生幻覺、失憶、憂鬱等精神疾病徵候,另外還可能產生肺氣
腫、氣胸等副作用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109年10月30日已列為「關注
化學物質」,國內雖並未將笑氣列為毒品或管制藥品管理,但濫用者依違反社
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。
(三)大麻,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,國內列為第二級毒品,吸食即有刑責。大麻吸食
後會產生心跳加快、妄想、幻覺、口乾、眼睛發紅等現象。長期使用會造成記
憶、學習及認知能力減退、體重增加、免疫力降低、不孕症、精子減少、精子
活動減退及對周遭事務漠不關心之「動機缺乏症候群」。吸食大麻可處3年以
下有期徒刑,持有大麻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
金。
十一、兵役宣導:
(一)內政部「111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」已於日前公告,
凡83年次型93年次出生之常備役體位尚未接獲徵集令之男同學,皆可報名
參加甄選,相關甄選作業規定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,或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
導組「兵役相關資訊查詢」網頁查詢。
(二)為使111年畢業之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屆齡役男,能夠瞭解111年度研發替代
役報名及預備錄用等作業程序,內政部役政署將於2至3月份舉辦甄選作業
說明會,有興趣的同學可至「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」報名參加。
(三)文化部刻正辦理「111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」,凡
民國76至93年出生,尚未接獲一般替代役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之男
同學,皆可申請,相關作業規定請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「兵役相關資訊查
詢」網頁查詢。